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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幸福黄河润泽中原大地,河南创新举措依法治水→

发布时间:2024-09-24 17:02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大河网 作者:

黄河孕育了古老而伟大的中华文明。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9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我省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成效,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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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伟介称,从2018年开始,在最高检和水利部的支持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就积极联合水利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并发出倡议在沿黄九省(区)推广。2019年2月,河南省河长办、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设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暂行办法》,探索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新路径,266个黄河“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并全部销号。

为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9月,河南省委改革办、省河长办、省检察院联合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将“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在全省推广。近几年,全省河长办共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243件,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871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破坏黄河生态“老大难”问题,黄河面貌持续改善。

郭伟透露,2022年以来,全省水利系统累计制定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文件42件,各级水利部门共向各级检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66个,收到检察建议138份,涉及妨碍河道行洪、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河道修复、水政执法、水生态环境等方面。通过协作机制,绝大多数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

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保障河湖安澜

2023年5月,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并制定了《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行动其间,共排查问题线索359个,立案查处105起。2023年6月19日,省水利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行动其间,共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870个,立案222起,移交公安机关批捕10人,刑事拘留6人。

郭伟认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我省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值得进一步深化和推广。

“水利部门、检察部门共同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形成了治水兴水强大合力。推动省级河长以上率下带动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每年达260万余次;促进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2023年全省共建成10条(段)省级美丽幸福黄河河段。”郭伟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与水利部门协作,凝聚黄河保护治理合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黄河保护治理中进一步展现河南担当。

凝聚社会合力

构建黄河保护大格局

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必须担好的历史使命。检察机关如何守护黄河秀美安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介绍,2024年省检察院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紧盯文化市场净化、旅游市场规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3件。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制度效能,通过健全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持续优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等,切实担负好黄河大保护、大治理的使命和责任。”田凯说,2024年,省检察院积极探索推动黄河流域跨区划协同履职,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委托,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密切协作,共同承接服务九省(区)的黄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今年即可投入使用。

同时,省检察院健全社会支持机制,不断丰富社会公众参与形式与载体,通过推广使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持续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持续开展检校合作,与郑州大学携手共同推动设立全国第一个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最大限度凝聚保护共识,推动构建黄河保护大格局。

创新工作机制

唱好新时代“黄河大合唱”

发布会上,田凯还就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这一项新职能在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的作用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说,省检察院特别注重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在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守护幸福美丽黄河。

首先是深化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办案力量,提升整体监督效能。省检察院专门组建服务保障黄河检察公益诉讼专业办案团队,采取“省院领办+市分院主办+全省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参与”的团队办案模式,集中精力办理涉黄河重大有影响的案件。

其次,探索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集中管辖,有效破解流域分头治理、联动性不足等问题。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联合发文,探索实施黄河流域河南段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由郑州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集中管辖,实现黄河流域河南段10个地市46个县区检察院相关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取得良好效果。

另外,建立了“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各自职能优势,携手共护黄河安澜。近几年推进的“河长+检察长”制取得良好成效,省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共同承建黄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推动执法司法协作广度、深度不断拓宽、深化。

守护“幸福河”要分“五步走”

近年来,黄委会在流域省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幸福河”建设取得新成效,具体有哪些经验?发布会上,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周海燕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周海燕介绍,首先,健全黄河保护治理规划体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等规划印发实施,“二级悬河”、下游滩区等治理方案通过技术审查,流域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其次,加强防洪能力建设。着力完善以重大水利工程为主的水沙调控体系,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黑山峡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下游1371公里标准化堤防全面建成,全面达到防御相应花园口断面2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能力。

同时,管好用好水资源。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出“八七”分水方案调整建议方案。流域水权交易平台上线试运行,达成黄河流域首单跨省域用水权交易。

着力维护黄河健康生命也至关重要。周海燕表示,通过精准实施水量统一调度,2023年干流和9条重点支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全部达标,干流连续25年不断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67.18%,沿黄九省区累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8.2万个。

推进流域统一治理管理同样是关键一环。周海燕说,“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充分发挥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创建全国首个流域性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平台。”

黄委会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也实现了高效协作。周海燕介绍,2018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委会、省河长办率先发起“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2023年,水利部、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黄委会及沿黄9省区立案查处2238件。

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执法监管体系

周海燕介绍,《黄河保护法》颁布施行一年多来,黄委会全面推动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落地见效,针对第105条规定,黄委会加强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完善流域区域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积极成效。

首先,不断增强协作合力。强化与地方政府、公检法司协作协同,创建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沿黄共设立46个黄河派出所、42处检察工作室、49处黄河环境资源巡回法庭、33处司法修复保护基地,有力推动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其次,动真碰硬,水行政执法全面发力。创新执法方式,统筹全流域开展河湖管理、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安全保护三大专项执法行动,一大批矛盾尖锐、久拖未决的侵占行为等得到纠正。

最后,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邀请公检法司单位派遣专家领导培训授课或指导办案,举办“人水和谐 幸福黄河”执法办案现场模拟演练比赛。会同河南省检察院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完成黄河下游重要区域视频监控布设,建设无人机自动基站,推动黄河干支流遥感监测全覆盖,不断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执法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