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河南:用法治守卫母亲河健康生命
中国水利报 2023年3月17日 第5287期
□ 本报记者 李乐乐 彭可
“要把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起来,找准坐标定位,真抓实干,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河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申季维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上说。
河南省水利厅近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全省水利系统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对标对表黄河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新的举措,细化推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正确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用法治力量护卫母亲河健康生命,让黄河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构建现代水网 筑牢水安全保障
河南省水利系统积极响应“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赓续红旗渠精神,着力为民造福,坚持系统治理,探索出一条富有河南特色的水生态保护之路,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伟大实践中展现河南水利人的担当。
河南以规划为引领,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构建以黄河为主轴,连通南北两岸自然河道、人工河渠,统配当地水、引黄水、南水北调水的兴利除害现代水网体系。
以规划为依托,河南省谋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水利项目7项,总投资1449亿元。以项目为抓手,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小浪底南岸灌区、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试通水,西霞院水利枢纽及灌区和小浪底北岸灌区等工程快速推进,流域水安全保障格局初步形成。
2023年河南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要围绕黄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谋划实施一批强基础、蓄势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加快实施金卢水库、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周地质灾害影响处理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
加快地方立法 强化执法监督
“2022年,河南省重点领域立法取得新进展,《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周口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新乡、漯河河湖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河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德新介绍道。
围绕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河南制订修订节约用水、取水许可、地下水管理等配套法规,出台规划水资源论证、用水权交易等配套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取用水管理整治提升和“回头看”,4.78万个取用水不规范问题得到整治,叫停6个节水评价未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达成水权交易12起、年交易水量8.69亿立方米。全面建成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实现用水计划管理全覆盖。
河南坚持常态化执法与专项行动结合,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非法取用水、侵占河湖水域岸线、人为水土流失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大行政监督处罚力度。建立完善地方水利与河务部门联动、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211”水行政执法机制,协同查办了一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推动整治“四乱” 保护黄河生态
借助毗邻黄河的优势,河南沿黄各地相继科学编制城市生态水系规划,加大水系生态修复力度,加快城区水系贯通,逐步恢复城市河流生态功能,致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
据河南省水利厅有关数据显示,全省累计治理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517平方公里、坡耕地6万亩,除险加固淤地坝60座,新增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1200余万亩。组织实施地下水压采行动,累计压采地下水达3.85亿立方米。持续开展“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整治黄河“四乱”问题1392个。合理制定河流生态流量,强化统一调度,累计为贾鲁河、卫河等河流生态补水30多亿立方米。
河南省将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继续推进水生态保护治理,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划定,加快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同时,加快构建区域水网,打造“一轴两翼三水”流域水安全保障格局。强化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紧盯《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方案》节点目标,开展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加快补齐水旱灾害短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让母亲河生命长青、永葆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