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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6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14:57 来源:执法支队 作者: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依法打击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及危害水库安全、河道非法采砂、破坏水工程、水文监测设施等水事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河湖库安全度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方案,现将专项执法行动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予以公布,广泛征集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水利部涉水问题监督举报电话:12314

河南省水利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5571733

三门峡市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398-2808103

电子邮箱:smxslzf@126.com

二、受理范围

(一)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2.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3.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

4.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

5.拒不服从防汛抗旱统一调度,以及其他违法利用、违法占用河湖或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

(二)侵占水库库容及危害水库安全问题

1.围垦水库、围(填)库造地;

2.擅自在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倾倒垃圾、弃渣弃土、修建码头、筑坝拦汊、网箱养殖、建(构)筑物等;

3.在水库库区非安全区域非法停泊船只,以及其他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行为。

(三)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采砂;

2.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或者不按照许可的采砂方式,超范围、超深度、超功率、超船数、超许可量采砂;

3.采砂结束后未按照年度采砂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关停清理砂场、清运影响河道行洪的砂堆、撤离采砂船只和机具;

4.以河道疏浚、治理为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的行为,以及采砂管理领域涉黑涉违法犯罪行为。

(四)破坏水工程、水文监测设施行为

1.侵占、毁损水工程及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设施;

2.毁坏大坝及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

3.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4.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影响大坝正常运行;

5.擅自移动、使用、侵占、毁坏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水文地质监测设施;

6.在水文测验河段保护范围内种植林木或者高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构)筑物,影响水文监测正常开展等行为。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需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水事违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违法情形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以便我们快速有效地核实查处。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防洪安全,共同守护良好河湖生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