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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黄河三门峡库区段河道非法采砂取土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03 10:08 来源:河长制办公室 作者:

为持续加强黄河三门峡库区段河道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河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严厉打击黄河三门峡库区段河道非法采砂取土行为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黄河三门峡库区段河道非法采砂取土行为。

二、禁止事项

(一)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二)超出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作业方式、开采深度、开采量等进行采砂;

(三)以疏浚、航道整治等名义进行非法采砂;

(四)在禁采区、禁采期进行采砂;

(五)在黄河三门峡库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土。

三、处罚措施

(一)对于未取得采砂许可证非法采砂及非法取土行为,由豫西黄河河务局依法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获取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非法采砂取土活动造成河道防洪工程损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二)在执法人员查处非法采砂取土行为过程中,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乡村干部参与河道非法采砂违法活动的,将依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四、举报渠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发现的非法采砂取土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豫西黄河河务局、三门峡市河长制办公室举报。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豫西黄河河务局         0379-63102156   

          三门峡市河长制办公室   0398-2808048

 

三门峡市河长制办公室

豫西黄河河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