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动员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切实加强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河、依法管河,根据《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4月4日下午,三门峡市河长制办公室、三门峡市水利局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动员会。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来法,市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清君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市水资源中心负责人韩建波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三门峡市河长制办公室 三门峡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开展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范围、任务安排、有关要求做具体安排。
郭来法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讲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是以法律形式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讲政治。要强化法律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按照执法规范、程序和方法进行执法,维护良好河湖环境。二要迅速行动抓落实。具体来说,各县(市、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落实部门分工,明确任务和要求,统筹资源、加强协作。同时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该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要忠诚担当有作为。要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勇于承担责任,保持工作热情和劲头,积极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在行动中取得更大成效。四要厚植情怀为人民。要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李清君强调,开展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落细。一要提高站位。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是强化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河湖管理工作中一些疑难杂症问题的切入点和重要契机,要高标准推动、高标准落实。二要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夯实河长责任,督促县、乡、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对河长巡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情况进行排名,市河长办将结合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河长履职尽责。三要积极移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依法履职,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和检查,并加大排查和监督力度,对违法行为要积极移交水行政执法部门,确保执法效果的最大化。四要加强协作。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优势,推动黄河流域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
市河长办、水政监察支队全体人员,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管中心、水资源管理处负责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与会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水利局分管河长制工作主管局长和分管水政执法工作主管局长,河道股(河长制工作股)、水政监察大队等科(股)室全体人员,窄口库区管理局、卫家磨灌区管理局、西段村水库分管领导及相关科(股)长在各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