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水利局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公告
三门峡市水利局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我局对1个水土保持报告表作出了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三门峡市水利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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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文号 | 文件时间 | 建设单位 |
1 | 三门峡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动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含中乌合作创新园)(承诺制) | 承诺制 | 2021.04.16 | 三门峡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