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氏县火炎电站和八里庙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续期的公示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续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三门峡市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卢氏县火炎电站和八里庙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续期换证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进行了现场核实。
经专家审查和现场核实,上述两个电站符合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标准,拟通过续期审查。
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 12月28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三门峡市水利局水电科联系。
联系人:高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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