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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扶贫领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10 09:11 查阅次数:3584 来源:水利局 作者: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市水利局扶贫领域情况的反馈意见》(三巡〔2019〕14号文)的要求,局党组认真学习,专题研究,逐条对照,又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找问题,全面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认识,全面认领问题。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市水利局扶贫领域情况的反馈意见》和《专项巡察市水利局发现问题清单》,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项整改任务和33个具体问题虚心接受,全面认领,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根源,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暑。

二是迅速部暑,全面整改。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将问题分为立行立改部分、限期整改部分和长期坚持整改部分,分阶段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明确责任、定期督查,确保整改效果。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局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助推器,努力促使我局工作打开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足。

一段时期,局党组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对水利行业扶贫力量布局不够,没能做到“满腔热情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水利扶贫工作成效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贫困地区群众的期盼尚有距离。

1、落实工作要求不到位。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每月班子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没有落实,2015年至2018年,局党组仅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行业扶贫工作。

整改情况:年初以来,特别是专项巡察期间,市水利局加大行业扶贫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行业扶贫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提升。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扶贫工作,共召开党组会(扩大会)、班子会议等8次,其中,召开党组专题脱贫攻坚会议5次、领导班子扶贫专题会议3次。组织脱贫攻坚学习培训会议2次、驻村帮扶工作和调整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专题会议各1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扶贫论述摘要》知识测试2次,全局上下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承担的行业扶贫任务落实的不够。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排查不到位,平时对基层实际情况了解掌握的不透,底子还没有完全清楚。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和这次巡察期间,水利局多次上报的有关数据前后不一致。陕州区西张村镇人马村供水设施年久失修、供水不足,灵宝市朱阳镇黑山村遇干旱天气吃水困难的情况,被省脱贫攻坚2018年上半年考核作为问题反馈。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督查。按照局党组2019年脱贫攻坚“责任分包、专题调研、技术服务”的督查要求,分别到卢氏、灵宝、陕州区、湖滨区和渑池县5个县(市、区)开展饮水安全工程大排查,进行现场督导,开展技术服务,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争取资金支持,针对各县(市、区)大排查中发现的工程维修、维护和管护等问题,我们及时向省厅汇报,2019年安排投资5165万元,计划解决5个县(市、区)91个行政村、95755人,其中贫困人口17457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中,计划于10月底建成通水,使我市卢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可实现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全部达标。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77处,解决和改善了77个行政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力争10月底完成目标,实现入户通水目标。

三是建立数据库。根据上半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集中调查排查情况,已将全部数据录入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并建立数据更新制度,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录入并对信息更新,从根本上解决了数据不清,数据不一致问题。

四是解决问题。针对陕州区西张村镇人马村、灵宝市朱阳镇黑山村等2个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已经纳入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当年已经实施完毕,实现入户通水目标。投资169万元对北王村饮水工程进行改造提升,将全村所有机井进行联通,采用双回路供水,提高供水保证率,目前管道联网已经完成,正处于通水调试阶段,彻底解决极端干旱天气和冬季严寒冻结造成的断水现象,10月底前已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二)担当意识不够强,部门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到位。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联系实际少,对省委提出的“四水同治”、河湖治理等工作部署,还没有从我市战略高度深入研究、长远谋划。

1、推动改革发展的动力不足。在推进工作中,存在畏难思想,拼劲不足;面对困难和问题,强调客观原因多,改革创新和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够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不力,特别是在全市水系规划、建设等方面行动迟缓、举措乏力;对基层普遍反映的重建设轻管护、老旧水利设施维修难等突出问题和困难,局党组主动担当、破解难题的信心不足,跟进措施不够有力,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局党组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面推进理念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内容形式创新、方法手段创新,重点补好防洪工程、供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方面的短板,重点加强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管理,建立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资源配置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利行业监管体系等四大水安全保障体系。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对省委“四水同治”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总要求,不断推动黄河流域市域段保护治理再上新台阶。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在水利系统内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宗杰,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来法到陕县水利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裴局长重点讲解,一是如何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以党建引领水利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党组织如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一个合格党员;三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郭来法副局长上了一堂《以高质量党建,促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党课。使陕州区水利局领导班子受到了深刻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受到了洗礼。

推动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四水同治”工程全面启动。对全市长期水利发展提前谋划,共谋划7大类37个“四水同治”项目,总投资80.8亿元,其中“七大水利工程”总投资65.8亿元,计划在3至5年内分布实施,基本连通全域性水系网络,构建三门峡市中长期水安全保障体系。鸡湾水库工程可研已通过黄委会复核,项目前期工作大头落地,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三门峡市城市生态水系连通工程确定实施方案,完成总额度2.42亿元政府专项债入库申报,其中第一批5000万元已于9月初到账,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计划10月份开工建设。

整改结果:已完成,持续推动。

2、河湖治理缺乏力度。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河长巡河的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特别是乡村两级责任没有压实。巡察暗访发现,个别乡村河道中存在占用河道修建大棚、搞养殖、堆放垃圾等现象。

整改情况:落实河长制,维护水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大河湖治理力度,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检察部门联合开展水环境执法行动,对全市主要河道开展大巡查,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保持河流畅通、堤岸整洁,建设河畅、水清、岸绿的优美水环境。

巡察工作以来,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摸排查找问题。对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四乱问题5个,并建立了河湖“清四乱”问题台账,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二是与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配合,督促问题整改。积极与市检察院联合,主动沟通,定期联合办公,全力做好“四乱”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三是整治修复标准高。对清理整治后的河湖“四乱”问题点,严格高标准恢复河湖原貌,通过栽植景观树与周围景色融为一体,形成新的风景线。四是初步修复了河湖生态环境。截至10月15日,全市共清理河道岸线垃圾7.31万立方米,打捞水面漂浮物2.2万平方米,拆除违建14.84万平方米。

整改结果:持续推进,长期整改。

3、水资源管理不严格。对违法开采地下水现象依法查处不够,个别地方和企业存在私采地下水的现象,水利执法存在监管漏洞。

整改情况:强化水资源管理,保障用水安全。加强水资源监管,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对全市水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调配和高效开发利用,加强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开展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排查行动,对违法开采地下水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我市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一是全面开展封井行动。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打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利用自备井供水的企业单位,能够使用自来水统一供水的,其自备井全部封闭。通过封井行动,使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在全市开展取水许可证大检查行动。共检查41户,对新、改、扩建的项目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水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未办理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的、取水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的、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用水量增加或减少未作变更取水许可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执法人员到现场面对面耐心的讲解法律法规,指导他们办理程序和规范要求,直到用水户理解、满意为止。

三是对日供水1000吨或供水1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取水进行办理取水许可证。执法人员挨家挨户,讲法律,讲纳税政策,发宣传单,做思想工作,全市9个“千吨万人”取水工程于9月底前全部办理了取水许可证。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举报案件、上级批转案件,立行立查,执法人员每到现场,询问情况,核对违法事实,查看资料,对违法人员做笔录,对情节轻微的当面耐心说服教育。2019年市本级办结举报案件4起。我市水利河湖秩序逐渐稳定有序,生态环境逐年向好。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4、行业监管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实,满足于听报告做报表,对基层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全面,主动排查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力度不够,对交办或转办的案件督查不力,一些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整改。陕州区张家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渡洋河宽坪村至店子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按照项目计划分别应在2016年12月底和2018年4月底完工,因延期太长而被省审计通报整改,通报要求2019年4月15日前完工,截止4月25日巡察暗访时仍未完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出台了《三门峡市水利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办法》,采取项目法人对参建各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市水利局随机抽查,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第一次抽查不到岗的人员,口头批评,责令改正;第二次抽查不到岗的人员,通知施工企业;对严重违约的市场主体,上报省水利厅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黑名单。二是加强工程进度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实行调度管理,明确责任、目标和措施,逐项建立监督台账。每月召开调度会议,由负责科室向局领导班子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县(市、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发现问题,掌握进度,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制定督导台账,多次深入现场进行督导。三是强化质量监督。规范质量管理行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保证检测数据和评定资料的真实准确。积极开展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和巡检,同时我们还主动邀请省质监站开展工程质量巡检。针对抽检和巡检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三)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人才保障工作重视不够。

1、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肃。《党组工作条例》执行不严,党组会达不到每月召开一次的要求,存在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现象。2015年9月30日研究对某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时,由全体县级干部(含非党组成员)表决。召开民主生活会部分领导干部结合自身查摆问题不够、多年雷同。

整改情况: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按《准则》、《条例》规定反复思考、反复对照,理解到位,执行到位。把握水利系统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研究局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会议,禁止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书记要对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把关,杜绝虚化、雷同等现象,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除了参加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定期给支部党员上党课,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巡察以来,局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四次,均召开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涉及事项的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10月25日,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裴宗杰局长对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提前审核把关,会上,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视,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了民主生活会解决问题并开出高质量。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抓党建日常工作不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部分支部会议记录、测评结果等归档资料缺失或不完整;党费收缴不及时,支出账目不规范,存在记账凭证缺少主管人员签字、要件不全等现象。

整改情况: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星级支部评定和评议党员工作层层把关,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注重“三会一课”实质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做为评先评优依据。8月30日,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整理归档等内容提出要求,并定期督导检查。对各支部党费收缴要按照在关规定,每月一次,安排在党员活动日(每月26日)进行,并及时上缴机关党委账户。党费支出项目要规范管理,由主管党务副局长和主管财务副局长签字入账。

整改结果:已整改

3、对群团工作管理不到位。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群团工作的领导多限于“娱乐化”,对群团组织如何在生产经营中聚集职工智慧、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的引导指导不够;对落实群团《章程》《条例》的监管不力,群团工作有关规定在下属企业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如市槐扒公司2015年、2017年、2018年均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未能落实《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及工会相关制度,做到学以致用,领会贯通,严格履行工会职责。完善工会组织,建设职工之家,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服务,维护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每年要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使广大职工参与到单位管理上来。落实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努力使团组织成为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克服群团工作“娱乐化”倾向,扎扎实实为职工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目前市水利局机关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干部年龄偏大、后备力量明显不足、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出现断层等问题较为突出。据统计,市水利局机关正科级干部平均年龄52岁,副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4岁,十多年来未新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局党组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水利事业发展的人才保障工作缺乏长远谋划。

整改情况:局党组要立足现实谋划长远,加强职工培训工作,因材施教,发挥特长,努力提高年轻职工业务和政治素质。加强组织人事、编制政策学习,将人事、编制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规定,加大领导干部选拔力度,及时调整补充干部缺额,优化干部结构,增强干部活力;盘活编制,改善结构,在维护编制管理严肃性的同时,积极和编制部门协调,争取支持,破解矛盾;采取不同形式,有针对性的从年龄、知识、专业结构的合理性上选聘干部;对于超编的事业单位采取只出不进的原则,消化超编人员,杜绝新的超编现象发生;加大高级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努力为我市水利事业打造和积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务实勤勉的干部和人才队伍。

我局拟申报引进2名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人员,逐步解决水利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等问题。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四)主体责任没有压实,巡察整改不够深入。

1、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够。局系统内“长久立”的机制不完善,“不能腐”的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查阅账目资料,发现局系统车辆维修未附清单,加油卡一卡多车使用,办公用品、宣传印刷费列支没有明细,会议费列支未附相关要件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局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由机关党委牵头,对水利系统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对机关科室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防控机制。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抓好制度落实,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日常财务支出和项目资金支付进行严格监管,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落实局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局车辆、办公用品、会议费等管理,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制度》、《会议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机关管理方面的廉政风险。

对局属车辆维修维护严格监管,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维修内容,经局主管车辆人和有关懂行司机,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等事先把关,确定维修事项,主管局长签发审批单,然后送定点检修厂进行维修,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相互绑定,堵塞加油漏洞。派车实行台账管理,登记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深入。2015年8月巡察反馈后,举一反三做得不够,一些违规现象没有及时整改到位。水保站未经批准,分别给站长、副站长每月报销200元、150元不等的电话费,直到2018年4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财务检查指出时才予整改。

整改情况:2015年的巡察意见和2017年巡察“回头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查看,对上次未及时整改或者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深入整改。

对水保站及执法类事业单位发放电话费的问题,是2005年局党组研究执行的,2015年巡察及2017年回头看时,并未发现这个问题,20185年4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后,局党组进行了研究,从2018年4月起,三个执法单位水保站、水政支队、节水办不再发电话补助费。目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追缴从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违规发放的电话补助费,已经财务科核算,追缴到位9人、涉及金额42627.50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局机关执行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不到位,2018年9月因4人缺勤被市纪委通报;市水资源管理处存在个别干部职工长期请事假、外地陪读不在岗等现象,群众反映较大。

整改情况: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健全机关考勤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杜绝无故脱岗、无故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人事科备案,请假时限与个人文明奖挂钩,每月进行一次统计,从而扎紧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杜绝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现象发生。

为严格工作纪律,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联合对机关纪律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以严明的工作纪律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整改结果:已整改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