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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16 08:59 查阅次数:777 来源:水利局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三门峡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水利局概况

一、三门峡市水利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政府关于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改革的实施意见》(三发[2014]19号),保留三门峡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水利局下设12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利工程建设和水电管理科、运行管理与监督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移民安置综合科、移民后期扶持科、河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下设9个事业单位:三门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三门峡市河道管理处、三门峡市山口水库管理所、市水政水资源监察支队、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站、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三门峡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三门峡市水利物资站、三门峡市城市引水管理处。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河流水库的防洪规划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负责提出全市水利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市水资源(含地热水、矿泉水)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主要河流和中小型水库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市水文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指导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三门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编制、审查申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七)负责全市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供水、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并处理跨县(市、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移民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移民系统人员培训、移民信访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门峡市水利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水利局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9个单位预算

1、三门峡市水利局机关

2、三门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三门峡市河道管理处

4、三门峡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站

5、三门峡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6、三门峡市水政水资源监察支队

7、三门峡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

8、三门峡市城市引水管理处

9、三门峡市山口水库管理所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收入总计2143.6410万元,支出总计 2143.6410万元。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9.552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工资增加,人员经费上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2143.64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算2143.64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含财政拨款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收入2143.6410万元;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0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1903.2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6410万元,项目支出207万元。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列222.1986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222.1986万元(详见附件)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2143.6410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681.9833万元,占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4686万元,占6%;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891万元,占6.3%;项目支出207万元,占9.7%,主要项目是四水同治工作、河长制工作、防汛抗旱运行管理、水库移民、水资源管理业务、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城市生态水系规划工作、水资源质量监测、水土保持、水库维护管理工作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预算1921.44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222.19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预算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21.44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222.1986万元。其中: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38.7302万元、医疗卫生101.2496万元、农林水事务1702.4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24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43.64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1936.6410万元占91%;项目支出207万元,占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6.64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1.9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精神文明奖、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9.4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离退休费、津帖、其他、离休人员公用、退休人员公用、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水利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了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20条贯彻意见等有关精神和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预算数减少了0.2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水利局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01.83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市水利局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上报人大(公开按单位)2019_(202)市水利局(1).xls